杭州价格网
  • 首页
  • 信息公开
    • 机构职能
    • 政策法规
    • 计划统计
    • 办事事项
    • 资金信息
    • 工作信息
    • 人事信息
  • 菜篮子
  • 专题专栏
    • 《杭州物价》电子版
    • 机关党建
    • 普法宣传
    • 价格热点
    • 价格调研
    • 阳光价费
      • 商品和服务价格
      • 行政事业性收费
  • 互动平台
    • 局长信箱
    • 网上调查
    • 网上接待室
    • 网上直播
  • +关注
    • 微博:@杭州物价
      • 新浪微博
    • 关心始于关注
      • 腾讯微博
    • 支持源自理解
      • 新华微博
    • 微信:hzwjfb
  • 查找
  • Menu
您现在的位置: 主页 / 信息公开 / 工作信息 / 政务动态 / 淳安千岛湖镇开征污水处理费

淳安千岛湖镇开征污水处理费

索引号:A048-2006-6-0089|发布人:孟青青|阅读量:1470|发布时间:2006年10月30日00:00:00
  经过杭州市物价局批准,淳安千岛湖镇开征污水处理费,具体征收标准为: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.30元,非经营性用水每立方米0.60元,经营性用水每立方米0.70元。污水处理费自2006年11月1日开征,开征后淳安县千岛湖镇供水到户价格分别为: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1.35元,非经营性用水每立方米2.05元,经营性用水每立方米2.60元。  
标签: 区县市
您可能会喜欢
建德市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…
建德市物价局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费检查
杭州市滨江区严把行政事业性收费关口
余杭区物价局密切关注预防禽流感期间…
余杭区物价局深入开展纪念“1235…
淳安县完成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…
©杭州价格网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
  • 网站标识码:3301000007

  • 杭州市物价局主办
  • 浙ICP备05064265号
  • 浙公网安备33010302000141号
局党组召开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会 我市出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
Scroll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