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 政府信息公开 > 信息公开指南 > 正文
杭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  • 发布时间:2009-05-20
  •   
  • 浏览次数:7527 次
  •   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经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,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    《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已于2004年4月15日由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    根据《条例》和《规定》,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,凡与经济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,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

  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本机关编制了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

    《指南》根据需要每年至少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“中国杭州”政府门户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hangzhou.gov.cn)“政府信息公开”专栏或本机关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hzjg.gov.cn)上查阅或下载;也可以到《指南》查阅(杭州市档案馆)查阅。

    一、主动公开

    (一)公开范围

   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《政府信息目录》及相关内容,也可以到杭州市档案馆(香积寺路3号)查阅。

    (二)公开形式

   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。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:http://www.hzjg.gov.cn。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。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言人制度、《杭州政报》及通过有关报纸和杂志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。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,除机构职能类、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,网上留存的期限为半年。超过留存期的信息,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当面受理点查阅上述信息。

    (三)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,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,最晚公开时间为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。

    二、依申请公开

   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单位申请。本机关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
    属于本机关公开目录内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,除特殊情况外,本机关将予以提供。该目录以外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,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。

    (一)公开范围

    本机关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加《目录》。

    (二)受理机构

    网上申请和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受理

    本机关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的机构为杭州市物价局办事大厅,办公时间为:工作日的9:00—11:30,14:30—17:00。联系电话:85151768,传真号码:85174742。通信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84号,邮政编码:310006,电子邮箱地址:wjj@hz.gov.cn

    当面申请受理

    本机关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的当面申请;杭州市档案馆为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受理点,确需当面申请的,请前往申请。

    (三)申请的提出

    提出申请公开的公民或法人,可在“中国杭州”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子网站上在线提交申请。

    为提高申请处理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。

    (四)申请的处理

    本机关收到在线申请后,应进行登记,并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:

    1、属于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    2、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,如可公开,可在网上确认身份后进行查询,或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关窗口领取;如不可公开,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
    3、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,应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
    4、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,应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;

    5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应如实、明确地告知申请人。

   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以下流程图:
     

     

    三、救济方式和程序

   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

    监督电话:85101771 ,电子邮箱:wjj@hz.gov.cn ,地址:延安路484号市政府综合楼2号楼413办公室 ,邮编:310006。

   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,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。

   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如认为本机关有违反《条例》、《规定》的具体行政行为,侵犯其合法权益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,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;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。

     

    附: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.doc

    共1页 |< 首页 < 上一页 1 下一页 > 尾页 >|
    [上一篇:]没有了
    [下一篇:]没有了
    杭州价格网版权及免责声明:
    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杭州价格网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于杭州价格网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“来源:杭州价格网”,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    2.本网未注明“来源:杭州价格网”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“稿件来源”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擅自篡改为“稿件来源:杭州价格网”,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    3.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价格网联系。
    网友评论】 评论总数:0 条【查看所有评论
    用户:  匿名用户
    评论内容:  
    验 证 码:    
    主办单位:杭州市物价局
    技术支持:杭州瑞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    备案证号:浙ICP备05064265号
    建议使用:IE7在1024*768以上分辨率浏览
    历史访问:
    联系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84号2号楼
    邮政编码:310006
    咨询投诉:0571-12358
    工作传真:0571-85174742
    电子邮箱:wjj@hz.gov.cn